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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http://www.cljgsw.cn 2019-09-11 16:58:13 【字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方案>》(闽机管综[2019]19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及时间任务

为完成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下达的任务,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通过务实、高效、便捷的办公用房管理手段,全面掌握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提升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迎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巡检考核工作做好准备。信息报送的质量、时效将作为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即将开展的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分体系。

2019923日前,各单位统计的办公用房信息经单位领导签批后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经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根据要求程序转报送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起统计数据每年都要更新,定期将统计信息完成更新并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程序转报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 统计范围及内容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含所属下属单位、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情况,包含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

办公业务用房以下三种情况均列入本次统计范围:权属为党政机关所有,实际也由党政机关使用的;权属为党政机关所有,出租、出借或由其他单位占用的;权属非党政机关所有,但由党政机关租用、借用或以其它方式占有的。

立项文件中已明确作为技术业务用房的,或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标准和依据用于开展专业性技术业务工作的房屋,可以视为技术业务用房。其余应按办公用房填报,不得自行判定为技术业务用房。

三、填报方式和工作节点

(一)报表类型

所需填报的信息(在附件2)共4类表格,包括填写行政区划信息、办公用房信息、技术业务用房信息、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信息等4类表格。其中办公用房信息表格分为乡镇街道版和区直部门版,乡镇街道版由乡镇街道填写,区直部门版由区直部门填写。填报时要严格按照附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和电子表格格式填写,不得随意设置表格属性、粘贴、更改。相关报送表格电子版可到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ljgsw.cn/,办公用房板块下载。

(二)数据填报审核

数据报送方式包括纸质报送和电子版报送。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在收到通知后,首先对照4类电子表格格式开展纸质信息统计及审核工作。根据省机关局文件要求乡镇街道纸质数据经本级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区直单位纸质数据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并随带电子版一同报送。

(三)数据报送时间期限和地点

2019923日前报送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房管科(区机关大院统战楼一层101间)。

四、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是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要求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所采集报送的办公用房信息将转报到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数据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本单位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同时各单位也要对报送数据严格把关,对本单位的信息数据负责,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等文件规定。在统计过程中,发现违反上述文件规定的办公用房,应立即予以整改。

(二)、组建联络员队伍。各单位于916日前将《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信息报告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传真到28805396,并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ljgsw.cn/,办公用房板块下载微信群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办公用房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以后每年都需要更新,建议各单位所报联络员为正式编制的干部职工,以便后期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落实保密相关规定。办公用房信息数据要妥善处理和保管,工作中落实好相关保密规定。如存在涉密信息(例如,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安全部门的编制、办公区信息等属于涉密信息),应通过机要交寄方式汇总,但须提供相关依据,不得自行定密。

(四)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提高信息数据准确性,建议各单位可以聘请专业测量单位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并制作测量图纸信息。

(五)、加强办公用房巡查考核。将加强科学、有效利用办公用房统计信息,作为开展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立项、办公用房调整安排等工作,以及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基础依据,并将信息系统报告及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纳入办公用房巡查考核内容。

                                                                                                          

附件:

1、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登记表;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数据报送列表(分区直部门版和乡镇版各四张表);

3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填报说明》;

 

 

附件1 、(联络员登记表)uploaded/2019/09/11/9ebce532651dcd8dafc79bcec466960b.doc 

附件2、(区直部门版信息表)uploaded/2019/09/11/1b2090683c6d6960a065dcd27680316b.xls    

附件2、(乡镇版信息表)uploaded/2019/09/11/88ca13c7fae13d4ee5b38bc0b68357bc.xls 

附件3、(填报说明)uploaded/2019/09/12/d93c71b159713bf6d92c59183bdb00bb.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