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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公务车队司勤人员招聘公告(2022年1月)

http://www.cljgsw.cn 2022-01-17 10:13:48 【字号

福州市长乐区机关车队(以下简称车队),因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司勤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长乐区常住户口的人员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持有C2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责任性交通事故和严重违反交通法被依法处置的;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业务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1月24日9:00—16:00(不含周末),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管科(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2号楼407室),联系人:林晓静,联系电话:2893303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无犯罪证明。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填写《长乐区机关车队司勤人员报名表》

(二)业务考试

采取委托第三方驾校进行业务考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考生业务考试成绩在5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主管单位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拟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录用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不予正式入编。试用期工资按每月26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一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每月3300元(含五险一金)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及候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邀请区纪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参与监督,同时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0591-28833766。 

4、本次招聘工作由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司勤人员报名表.xls 

 

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