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 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福州市长乐区机关车队驾驶员招聘公告(2021.8)

http://www.cljgsw.cn 2021-08-09 21:40:35 【字号

保障区直各单位公务出行任务,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49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持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责任性交通事故和严重违反交通法被依法处置的;

5、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13日9:00 - 16:00。 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机关公务车队(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区政府7号楼113)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填写《长乐区机关车队司勤人员报名表》。 

、招聘方式 

采取委托第三方驾校进行业务考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考生业务考试成绩在5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主管单位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时,按业务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报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不予正式入编。试用期工资按每月2600元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每月3300元(含五险一金)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及候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邀请区纪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参与监督,同时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0591-28833766。 

4、本次招聘工作由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司勤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