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 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机关幼儿园 >> 正文

2017年秋季长乐市直机关幼儿园招生公告

http://www.cljgsw.cn 2017-06-13 11:26:14 【字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结合长乐市城区招生办法,我园拟定于2017年7月开展秋季招生工作,现就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按照招生工作相关要求,长乐市直机关幼儿园招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在此范围外,仍有剩余学额的,采取公开派位抽签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收。
    二、收费标准:
    保教费:390元/生/月,不含各项代办费。
    三、招生数:90人。
    四、年龄范围:
    幼儿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五、公开派位幼儿户籍范围:
    吴航街道:十洋村、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东关社区、三峰社区、航兴社区、胜德社区、西滨社区、西关村、西关社区、景美社区、航华社区。
航城街道:航辉社区、锦辉社区、仁辉社区、丹辉社区。
    六、招生条件:
    1.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的招生条件:符合年龄、户籍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子女(含: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孙子或孙女、外孙或外孙女)。
    2.参与公开派位抽签的幼儿招生条件:符合年龄、户籍范围的健康适龄幼儿。
    七、招生程序:
    1.报名:
    ①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需携带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其中一方)国库工资册3-1表、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②参与公开派位抽签的幼儿:报名时需携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填表,选择我园的适龄幼儿不能同时在其他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③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未在此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④报名地点:机关幼儿园四层会议室。
    2.审核:
    ①对报名幼儿所提交的户口、年龄、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其中一方)国库工资册3-1表等进行审核。
    ②对报名幼儿名单进行查对,有重复报名的、或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3.录取:
    ①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资料审核合格后,将录取就读;
    ②参与公开派位抽签的适龄幼儿:资料审核合格后,对剩余学额和报名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并采取公开派位抽签的方式,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公开派位抽签工作安排如下:
    
分组派位
对报名幼儿进行分组编号并公示
抽签时间
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如有特殊原因另行公告)
抽签地点
长乐市直机关幼儿园
现场抽签人员
人大、政协、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等有关人员,幼儿园及家长代表
抽签程序
①抽签当天,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检验确认签箱签球后放入空箱子内打散;
②现场决定抽签人;
③抽签人在签箱中抽出球签号,作为每组共同的录取号,凡被抽中号码的幼儿即录取为我园的学生;
④抽签结束后,机关园将抽中的号码在园公示栏公示,同时公示报名收费时间;
幼儿园将确认就读适龄幼儿的花名册,送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存档。
  
    八、其他事项:
    1.凡经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弃权,生员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2.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入园前应到长乐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九、垂询电话:28831126
                                                  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3日
附件:父母单位介绍信.doc